历史
与西方国家不同,列支敦士登公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经济与文化成比例发展。从久负盛名的农业国,列支敦士登发展成为世界高度工业化的国家之一。
列支敦士登公国,除工业具有高度竞争力外,中小企业强大、服务部门发展良好。
列支敦士登设有11 个区,其中瓦杜茨是首都、王室以及国家机构所在地,人口5200人。
从国家体制上看,列支敦士登公国是以议会民主制为基础的世袭君主立宪制国家,父系后裔为继承人。
根据 1921年10月5日颁布的宪法,国家权力为公爵和人民所有。
国会是列支敦士登的议会,由人民投票选出。国会共设有25 个席位。国会任期为4年。主要职责为制定国家法律。同时表决大公提名任命政府成员。
政府由首相、副相和三位部长构成。政府每届为期四年。政府的职能是管理国家,对大公和国会负责。
通过倡议和公民投票,选民直接影响法律的制定。.